领导干部按时向组织报告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

文章来源:琼海市委组织部 稿件作者:组织部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5-06

近日,琼海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按时向组织报告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通知》,要求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科级领导干部每年底按时向组织报告兼职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

全面学习,提升政治自觉。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政策文件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市委理论中心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班、各单位党组会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学习、准确把握兼职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遵守兼职规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沟通协作,规范社团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市民政局加强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研究解决社会团体管理存在的问题。全面清查全市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及运行情况,规范社会团体登记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团体筹备和社会活动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法人库,动态更新社会团体领导人员名单,开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规范社会团体正常运行。

排查清理,从严审核审批。开展年度集中清理排查,重点对照是否经过审批备案、是否超出兼职数量和届数、是否超过兼职年龄界限、是否违规取酬、是否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等方面,逐一严格审核把关,对因工作需要、与本职业务相关联等符合兼职条件的领导干部要求提交兼职申请,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审批;对不符合兼职规定的领导干部,规劝其辞去兼任职务。

加强监督,按时报告情况。兼职领导干部每年底按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年度兼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兼任时间、兼任职务、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充分利用“12380”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对于在兼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和诫勉。每年度市委组织部组成检查组对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兼职、领取报酬等行为的,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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